根据《中国国际投资促进会章程》及《中国国际投资促进会分支机构管理规定》,经我会会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正式设立二级非法人分支机构——“中国国际投资促进会投资争议化解联合工作委员会”(简称“投资争议化解联合工委会”)。
该工委会接受我会的领导和监督,遵守我会章程、分支机构管理规定以及投资争议化解联合工委会规程等各项规章制度,在投资和贸易领域,依法依规开展多元化解企业涉外经贸纠纷的策划、咨询、培训、信息等服务工作,实施国家“引进来、走出去”投资促进战略,持续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为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水平,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贡献。
特此通告。
中国国际投资促进会
2024年7月9日
中国国际投资促进会投资争议化解联合工作委员会成立通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