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国际投资促进会章程》及《中国国际投资促进会分支机构管理规定》,经我会会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正式设立二级非法人分支机构——“中国国际投资促进会碳中和投资促进专业委员会”(简称“碳中和专委会”)。
该委员会接受我会的领导和监督,遵守我会章程、分支机构管理规定等各项规章制度,立足国家“双碳”战略部署及联合国气候变化峰会承诺要求,聚焦碳金融、碳市场投资、ESG建设、碳汇资产开发及绿色低碳产业等重点领域,推动碳中和领域企业“走出去”与绿色资本“引进来”双向联动、互促赋能,构建政企对接、产融结合的碳中和投资合作生态,助力相关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有效应对国际碳壁垒,服务我国高水平对外开放与经济社会绿色高质量发展大局。
特此通告。
中国国际投资促进会
2026年5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