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支(代表)机构、会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社会工作部、民政部等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及要求,进一步提高我会分支(代表)机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组织架构设置
各分支机构停止使用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组织架构。分支机构统一设置委员会作为议事决策机构,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组成。
二、规范负责人称谓
各分支机构停止使用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等称谓。分支机构负责人称谓统一调整为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代表机构负责人称谓为主任、副主任。
三、规范负责人任免
严格执行分支机构负责人推荐、考察、征求党组织意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表决的任免程序,规范负责人任职条件。
四、建立负责人考评制度
建立分支(代表)机构主要负责人年度工作述职、德能勤绩廉评价考核等制度。
五、规范开展业务活动
分支(代表)机构依照本会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及本会授权开展业务活动。对名称相似、业务范围交叉的分支机构将进行适当调整。
我会分支(代表)机构运行管理依照民政部《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管理办法》执行。
中国国际投资促进会
2026年9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