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社部、民政部关于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管理规定及要求,依照《中国国际投资促进会章程》,经第三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我会有关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调整情况通告如下:
一、撤销部分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撤销振兴与发展工作委员会、智慧健康投资促进工作委
员会、绿色创新发展投资促进工作委员会、数字消费投资促进工作委员会、电商工作委员会、投资与创新专业委员会、投资争议化解联合工作委员会、新经济专业委员会等8家分支机构;撤销长三角地区联络处、京津冀地区联络处、粤港澳大湾区联络处等3家代表机构。
二、合并相关分支机构
将“投资促进机构工作委员会”和“开发区投资促进工作委员会”等2家分支机构合并为:“投资促进机构和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三、更名相关分支机构
(一)将“数字服务应用专业委员会”更名为:“人工智能及区块链应用专业委员会”;
(二)将“对外投资和海外综合服务工作委员会”更名为:“对外投资促进和海外综合服务工作委员会”。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上述撤销、合并、更名涉及的原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不得再以原名称开展活动。
特此通告。
中国国际投资促进会
2026年11月3日
